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存储人民币冠字号码,受到警告并被罚款2.1万元。
中国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(朝银罚决字〔2025〕1号) | ||||||||
序号 |
当事人名称 (姓名、职务) |
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|
违法行为类型 |
行政处 罚内容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|
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|
公示期限 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 |
备注 |
1 |
凌源天元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|
朝银罚决字 〔2025〕1号 |
未按规定存储人民币冠字号码 |
警告,并处罚款 2.1万元 |
中国人民银行 朝阳市分行 |
2025年4月15日 | 一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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